第一條
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:
1.會員-具醫師、護理人員或醫學相關背景並有志於更年期衛教及研究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
核通過,並繳交會費者。
2.協同會員- 凡贊同本協會宗旨之個人,年滿二十歲,無不良嗜好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
,並繳交會費者。
3.終身會員-會員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並繳交終身會費者。
4.終身協同會員-協同會員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並繳交終身會費者。
5.贊助會員-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或個人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。
第二條
會員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
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第三條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為出會:
1.死亡。
2.喪失會員資格。
3.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。
4.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者。
第四條
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,向本會聲明退會,但應於一個月前預告。
第五條
基本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罷免權、表決權。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,贊助會
員及榮譽會員則無以上權利。
第六條
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|